11月9日至12日,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,通過了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。新華社發(fā)
按照習近平總書記“不‘十全大補’、不面面俱到”的要求,文件起草組堅持“三不寫”:一般性的舉措不寫;重復性的舉措不寫;純屬發(fā)展性的舉措不寫。
2013年11月12日下午3時,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舉行閉幕會,出席全會的中央委員經表決,一致通過了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。
從4月24日文件起草組第一次全體會議,到11月9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,《決定》稿起草工作歷經了整整200個日夜。
[1] [2] [3] [4] 下一頁